附件1.2020—2021年度莆田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条件及标准(1)

发表时间:2022-04-29 11:16

2020—2021年度莆田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申报条件及评价标准

一、申报条件

1企业法人应201911日前在莆田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局、分局登记注册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一定规模,较好效益,较高信誉度的企业。

2.企业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若申报,需经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并参照企业申报条件申报。

二、评价标准(2020—2021年度)(100分)

(一)合同信用管理状况(15分)。企业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完善,合同信用管理机构健全,合同信用管理人员具有专业素质。

1.企业重视合同信用管理,有健全的合同(信用)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合同(信用)工作(2分);
2.企业有专门的合同(信用)管理人员,且经过专门合同法规及业务培训(3分);

3.企业有完善的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部门相关岗位责任明确,有健全的合同(信用)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委托授权、签订审批、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印章和合同文本、信用风险评估、信用档案管理等制度。(10分)

(二)合同行为状况(15分)。企业规范签订合同,落实合同履行过程管理,积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使用合同格式条款,合同风险防范机制健全。

1.企业依法订立的合同条款规范、授权明确、手续完备;(4分)

2.企业落实合同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履约过程及档案管理;(4分)

3.企业落实合同风险防范机制;(2分)

4.企业积极使用行业合同示范文本或参考合同文本;(2分)

5.企业使用格式条款签订合同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3分)

(三)合同履约状况(17分)。企业按约定履行合同,无恶意违约行为,妥善解决合同纠纷,合同履约状况良好,合同纠纷解决与处理制度完善。

1.企业按约定履行合同,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合理变更事由,与对方当事人及时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3分)

2.企业无恶意违约行为,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合同造成违约,主动按约定或法定条款承担违约责任;(4分)

3.企业妥善解决合同纠纷,合同履约状况良好;(5分)

4.企业自觉执行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判(裁)决、裁定。(5分)

(四)企业经营和品牌状况(15分)。企业具有较先进的管理体系,产品、服务销售区域或覆盖面较广,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好效益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意识较强。

1.企业的产品、服务销售区域或覆盖面较广,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好效益;(5分)

2.企业有较先进的管理体系,并取得相关资质或认证;(4分)

    3.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3分)

    4.企业的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有规范的管理制度。(3分)

(五)社会信誉状况(38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各类举报投诉积极处理,诚信经营,能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监督管理。

1.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得到政府或社会组织的表彰;(5分)

2.企业在法院、工信、人社、生态环境、住建、应急、市监、金融监管、人行、税务、海关等相关级管理部门无任何失信记录(25分)。 若企业虽在相关级管理部门有失信记录,但无严重失信记录可得15分。

(失信记录指在公示年度受到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警告或3万元以下的罚没款等行政处罚,或按相关部门信用评价属于失信的纪录;严重失信记录指在公示年度受到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罚没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或按相关部门信用评价属于严重失信的记录。)

3.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未被投诉、举报或被投诉、举报但经查实违法事实不存在(8分)。若企业虽被投诉、举报但经查实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且企业积极处理,及时改正,未造成不良影响可得3分。   

三、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公示:

1.企业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2.企业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3.企业拒不执行法院、仲裁机构的判决、裁定;

4.企业从公示年度至今持续在经营异常名录中;

5.企业存在严重失信记录;

6.企业存在涉黑涉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