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 莆田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10-10 17:16






莆市监网监〔2019〕262号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

莆田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莆田市守重协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企业合同管理,维护合同当事人权益,塑造诚信社会环境,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和莆田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任务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综〔2015〕115号)精神,我局拟组织开展“2018—2019年度莆田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18—2019年度莆田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以下简称市级“守重企业”)公示工作,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下,由网监科负责,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及市局有关科室配合,莆田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协会(以下简称市守重协会)协助,组织开展工作。

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条件

凡在我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含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满三年以上(至报名之日止),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

三、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标准

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本着遵循“自愿、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应具备以下申报标准:

1.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企业领导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完善,合同信用管理机构健全,合同信用管理人员具有专业素质。

2.合同行为规范。合同签订规范,审查严格,积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使用合同格式条款,合同风险防范制度健全。

3.合同履约状况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无恶意违约行为,妥善解决合同纠纷,合同履约情况良好,合同纠纷解决与处理制度完善。

4.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产品(服务)的销售区域较广,企业管理水平较高,信息化程度较高,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意识强,经营效益达到较高水平。

5.社会信誉好。在同行业中具有较高的信誉度,获得相关社会荣誉,履行社会责任,对各类举报投诉积极处理,无违法违规行为,能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等有关政府部门监督管理。

四、工作安排

(一)创建活动时间: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止。

(二)工作程序和方法

1.通告(9月25日—10月10日)

在湄洲日报、“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微信公众号“莆田市场监管”、“莆田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协会官网” (网址: www.shtzxy.com.cn)上发布开展此项活动的通告,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请报名参加。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及市守重协会应积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提高企业参与度。

2.企业报名(9月25日-10月25日)

有意愿报名的企业对2018-2019年度的合同签订、履行情况进行自查,凡符合申报标准的,认真按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所要求的项目逐项填报,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推荐报名,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可以直接进行报名。报名途径有两种:一是实行属地管理,由企业(含省、市直企业)向住所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名;二是企业也可直接向莆田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协会报名(地址:莆田市八二一中街319号荔城商务大楼7楼,联系人:协会秘书处蔡媛婷,联系电话:15880708769)。

连续两届(含本届)被公示为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或上届省级守重企业的,可推荐参加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对具备申报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条件的企业,可同时进行报名,以简化程序和时间流程。

3.初选审核(10月25日-11月15日)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守重协会对报名的企业进行材料初审和情况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上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科,在市守重协会的协助下,对全市企业申报材料、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情况进行综合,审查、考核,形成初选名单。

4.征求意见(11月15-11月30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守重协会将初选企业名单征求市局各业务部门意见和市文明办、工信、住建、税务、人行、海关、生态环境、人社、法院、应急等部门意见。

5.初选公示(12月1日—12月20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对有问题的初选企业进行复核、甄别、筛选,并征求市守重协会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后拟定“初选企业公示名单”报局领导审定,在“莆田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微信公众号“莆田市场监管”、“莆田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协会官网”上公示,广泛征集社会对初选企业的意见。

6.正式公示(2019年12月20日-2020年1月20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守重协会将初选公示中无异议的企业名单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会审定后,在“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微信公众号“莆田市场监管”、“莆田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协会官网”以及相关新闻媒体上予以公示,制作颁发牌匾、证书。

五、提交材料

(一)申报企业应提交的材料

详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填报说明。

1.《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纸质文档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各1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企业必须已经申报并公示2018年度年报):

3.企业法定代表人近期2寸彩照一张(在背面注明单位、姓名);

4.企业简介(300字左右,纸质文档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各1份);

(二)报送要求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莆田市守重协会须于2019年于11月5日前将推荐企业的名单,分省、市级,按推荐顺序排列,并加盖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协会公章及上述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市市场监管局网监科。申报省级守重企业评选的单位,各单位必须通知参评企业登录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原工商局网站—网上工商(进入)--合同业务申请模块登录,报名通过后,下载《2018—2019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提交材料下载及要求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从“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政务公开—最新文件中搜索《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莆田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文件下载)、莆田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协会官网下载,也可向所在地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领取或拷贝,下载的表格及上报材料中提供复印件的,一律用A4纸,所有上报的材料(包括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下载的表格要装订成册,填写完整后报送。

六、工作要求

1.大力宣传公示活动。为推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深入开展,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市守重协会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广大企业参与到“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中,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作为示范带头,作为行业引领,推动我市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2.积极开展公示活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是规范企业信用监管,服务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公示工作要坚持“谁报名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各环节都要落实责任、严格标准,确保公示工作质量。要严格落实“谁受理谁指导”的原则,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市守重协会要认真指导企业做好公示材料提供,并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盖章后上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严把公示企业质量。推荐省、市级“守重企业”,各单位要坚持高标准,实事求是,从严掌握,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确保推荐企业的质量。省级“守重企业”,各单位推荐数须控制在下达的名额之内,如确有需要增加名额的单位,须提前向市局报告。

4.实行逐级推荐制度。推荐工作应由下而上逐级进行,推荐给省市场监管局的应当是连续两届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含本届)。各单位要有计划地结合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分产业类型,对信息、医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海洋、电子商务平台等高科技新兴行业,鞋服、珠宝、古典家俱等特色产业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重点骨干企业予以优先培育,重点推荐,切实发发挥守重企业行业引领作用。

5.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公示工作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各单位及工作人员不得以“守重企业”公示工作名义向企业收费或搭车收取其他费用。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公示工作程序,坚持自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公示工作客观、廉洁、高效。   

6.严格按照时限完成推荐工作。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市守重协会要根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安排,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推荐的企业名单和材料,逾期不上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7.《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由受理、考核单位签署推荐意见,被推荐企业的简介以县区为单位按推荐单位名单的顺序排列,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科,联系人: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科林亚南,联系电话:0594-2793072,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办濠浦社区三亭路,邮编:351100。


附件:1.莆田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

          2.2018—2019年度莆田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推荐表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4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抄送: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莆田市守重协会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9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