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莆田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审核细则

发表时间:2024-04-16 08:46

“莆田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审核细则

项目

标准及要求

评定标准

报名条件

1.企业法人:应于20211月1日前在莆田市市场监管局、县区局、分局登记注册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一定规模,较好效益,较高信誉度的企业。

    2.企业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需经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并参照企业申报条件申报。

1.莆田市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的企业成立日期是否在2021年1月1日前。

2.分支机构是否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是否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

项目

标准及要求

评定标准

不予公示
情形

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应健全市场主体信誉机制,重在合同守信,提升企业合同履约水平,遵守合同履约相关法律法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公示:

(一)企业存在主观故意合同违约行为

1.企业存在利用合同进行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2.企业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合同恶意违约;

(二)企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1. 企业受到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2.企业受到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的行政处罚;

3.企业拒不执行法院、仲裁机构的判决、裁定;

4.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企业存在其他严重失信记录;

(三)企业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或事件

1.企业因自身责任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企业因自身责任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3.企业因自身责任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4.企业因自身责任发生较大及以上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四)其他不予公示行为

1. 企业从公示年度至今持续在经营异常名录中;

2.企业存在涉黑涉恶行为;

3.企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4.企业在相关行政部门的信用评价为最低等级;

5.企业被相关行政部门列入“黑名单”或类似负面名录;

6.企业在公示年度累计存在3条以上(含3条)失信记录;

7.企业近5年内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生产安全、食品安全事故或突发环境事件,或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并造成较大负面影响事件等。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市级人民法院、市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市金融监管办、中国人民银行莆田中心支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海关、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的反馈意见。

项目

标准及要求

评定标准

一、合同信用管理状况
(15分)

企业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完善,合同信用管理机构健全,合同信用管理人员具有专业素质。

1.合同管理重视情况(1分)。若无分管合同领导扣1分。

2.合同管理机构健全情况(1分)。若无合同管理部门扣1分。

3.合同管理人员情况(2分)。若无合同信用管理人员扣2分;若有合同信用管理人员,只有兼职合同管理人员,无专职合同管理人员扣1分。

4.合同(信用)管理制度情况(10分)。主要包括合同(信用)管理部门岗位责任、合同(信用)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委托授权、签订审批、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印章和合同文本、信用风险评估、信用档案管理等制度,若缺少每1项扣1分。

5.合同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情况(1分)。若未开展合同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扣1分。

项目

标准及要求

评定标准

二、合同行为状况
15分)

企业规范签订合同,积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使用合同格式条款,合同风险防范机制健全。

1.合同签订授权委托管理(2分)。若全部经书面授权委托不扣分,部分使用书面授权委托扣1分,无书面授权委托、全部口头授权委托 、有未授权委托情况扣2分。

2.合同签订审核管理(2分)。若只由业务部门或者合同签订人员自己审核或无审核部门、人员及记录扣2分;若有审核,审核内容不完整,缺少1项扣0.5分,缺少2项以上扣1分。

3.合同档案和台帐管理(2分)。若无合同档案管理部门及人员扣2分,若台帐登记内容不完整,缺少1项扣0.5分,缺少2项以上扣1分。

4.合同履约过程管理(2分)。若未落实合同履行、变更及解除等跟踪管理制度,每缺少1项扣0.5分。

5.落实合同风险防范机制(2分)。若未落实客户资信、商账管理,客户资信管理缺少1项扣0.5分,缺少2项以上扣1分;客户商帐管理缺少1项扣0.5分,缺少2项以上扣1分。

6.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情况(2分)。若行业有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但企业未积极使用合同示范文扣2分。

7.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违规情况(3分)。若企业使用格式条款,且企业存在合同格式条款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情况扣3分。

项目

标准及要求

评定标准

三、合同履约状况
17分)

企业按约定履行合同,无恶意违约行为,妥善解决合同纠纷,合同履约状况良好,合同纠纷解决与处理制度完善。

1.企业自觉执行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判(裁)决、裁定(5分)。若企业存在未执行法院判决、裁定事项扣5分。

2.企业按约定履行合同,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合理变更事由,与对方当事人及时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3分,每年度1.5分)。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情形外,年度收入性合同实际履约率、支出性合同实际履约率达于100%,每项可得0.75分。

3.企业无恶意违约行为,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合同造成违约,主动按约定或法定条款承担违约责任(4分,每年度2分)。若本方违约合同率为0,或虽因客观原因违约但主动按约定或法定条款承担违约责任且并未产生合同争议,每年度可得2分。

4.企业妥善解决合同纠纷,合同履约状况良好(5分,每年度2.5分)。合同争议率为0或者虽存在合同争议但合同争议解决率达100%,每年度可得2.5分。

项目

标准及要求

评定标准

(四)企业和品牌状况
13分)

企业具有较先进的管理体系,产品、服务销售区域或覆盖面较广,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意识较强。

1.企业的产品、服务销售区域或覆盖面较广,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好效益(3分,每年度1.5分)。根据资产规模(0.5分)、资产负债率(0.5)、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0.5)情况进行打分。其中资产规模大于1亿得0.5分;资产负债率低于70%得0.5分;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为正值得0.5分。

2.企业取得相关资质情况(2分)。若企业所处行业有特许资质和许可证而未取得扣1分;若企业有经营资质等级划分,取得三级资质以下扣1分。

3.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3分)。若产品或服务有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每一项不符合扣1分。

4.企业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及其他认证情况(2分)。企业取得1项认证得1分,取得2项及以上认证得2分。

5.企业的知识产权及相关管理情况(3分)。企业取得专利权、商标、其他知识产权,每取得1项得0.5分,最多不超过1.5分,专利管理制度、商标管理制度、商业秘密管理制度每建立1项得0.5分。

项目

标准及要求

评定标准

(五)社会信誉状况
40分)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各类举报投诉积极处理,诚信经营,能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监督管理。

1.企业在法院、工信、公安、人社、生态环境、住建、应急、市监、金融监管办、人行、税务、海关等相关市级管理部门无任何失信记录(25分)。若企业有严重失信纪录扣25分,若企业有其他失信纪录,根据性质和情节程度扣10分以下。

2.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未被投诉、举报或被投诉、举报但经查实违法事实不存在(8分)。若企业被投诉、举报,违法事实存在且不积极处理,或违法事实严重,扣8分;若企业被投诉、举报,违法事实轻微且积极处理,未造成不良影响扣5分。

3.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得到政府或社会组织的表彰奖励(6分)。在公示年度内,国家级表彰得4分,省部级表彰得3分,设区市厅级表彰得2分,县处级表彰得1分。表彰奖励包括企业获得的各类表彰、示范单位,非公党建工作突出被表彰的企业、党组织、党员及各类示范点、联系点。各项表彰奖励得分可累加,总分不超6分。

4.公益捐赠情况(1分):在公示年度有公益捐赠得1分。